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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立标准、典型引路 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领域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

确立标准、典型引路 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领域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

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,是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,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关键枢纽,其安全状况直接影响着千家万户的餐桌安全,更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重中之重。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领域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,必须坚持“确立标准、典型引路”的基本路径,系统谋划,精准发力,构建长效治理机制。

一、 高标准引领:构建科学完备的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体系

“确立标准”是创建工作的前提和依据。针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环节多、主体杂、风险点分散的特点,必须建立一套覆盖全过程、全链条的强制性标准与引导性规范相结合的体系。

  1. 设施设备标准化: 对批发市场的场地规划、功能区划(如交易区、仓储区、检测区、废弃物处理区)、通风照明、给排水、防鼠防虫设施等硬件条件提出明确要求,推动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换代,从源头改善经营环境。
  2. 运营管理规范化: 制定市场准入、商户管理、索证索票、进货查验、购销台账、信息公示、不合格产品退市销毁等核心管理制度的标准流程。明确市场开办者、场内经营者、运输贮存服务提供者等各方主体责任。
  3. 追溯信息化: 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标准,鼓励并规范批发市场运用二维码、物联网、区块链等技术,实现重点品类农产品“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”。
  4. 检测常态化: 明确批发市场自检实验室的建设标准、检测项目、频次、流程以及结果公示与处置要求。推动市场检测与政府监督抽检、风险监测有效衔接,形成监测网络。

二、 树典型示范: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批发市场升级样板

“典型引路”是创建工作有效推进的关键方法。通过培育和选树一批在设施改造、智慧管理、追溯建设、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示范批发市场,形成“比学赶超”的良好氛围。

  1. 遴选培育典型: 结合地域特点、市场规模和产品结构,选择基础较好、意愿较强的批发市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,在政策、技术、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,指导其对照最高标准进行全方位提升。
  2. 推广经验: 深入剖析典型市场的成功做法,系统其在改善硬件、创新管理、运用科技、联动上下游等方面的有效模式,形成可操作、可复制的经验材料。通过现场会、观摩学习、案例汇编等多种形式,在全市乃至更大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。
  3. 发挥辐射效应: 鼓励示范市场与其他市场结对帮扶,分享管理经验和资源。利用典型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,倒逼周边及同类市场主动对标、查找差距、自觉整改,实现从“一点亮”到“一片红”的转变。

三、 全方位推进:凝聚合力确保创建工作落地见效

在标准确立和典型示范的基础上,必须调动各方资源,综合施策,确保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得到整体性、实质性提升。

  1. 强化政府主导与部门协同: 创建工作应纳入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,建立由市场监管、农业农村、商务、卫健、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机制,明确分工,形成监管合力。统筹用好财政资金,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升级改造。
  2. 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: 通过法规宣贯、责任约谈、信用惩戒等方式,促使市场开办者真正履行食品安全管理“第一责任人”义务,加大投入,配强管理人员,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。
  3. 提升经营者素养与诚信意识: 加强对场内经营者的常态化培训教育,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。建立并完善经营者信用档案,实施分级分类管理,奖优罚劣,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风气。
  4. 推动社会共治与智慧监管: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鼓励消费者、行业协会、媒体等参与监督。大力推广“互联网+监管”,运用大数据分析风险,实现远程监控、移动执法,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效率。
  5. 注重源头治理与产销衔接: 引导批发市场与规模化、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、合作社建立稳定对接关系,推行合格证制度,将安全保障链条向前端生产环节延伸,实现从田间到批发的全程质量控制。

创建食品安全城市,食用农产品批发环节是必须守牢的“前沿阵地”。坚持“确立标准”与“典型引路”双轮驱动,以最严谨的标准夯实基础,以最鲜活的样板带动全局,凝聚政府、市场、社会多方力量,方能系统提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,筑牢从批发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坚固防线,最终实现创建惠民、创建利民的目标,让人民群众的“菜篮子”拎得更放心、更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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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2-09 02:53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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